HEADER_START
HEADER_END
头条 > 保险 > 正文

生病了想买保险,还有投保机会吗?

2020-07-13.众安头条

每年一到体检的时候,很多人或多或少总会查出点小问题。

 

那在这样的情况下生病了还能投保吗?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?到底又该如何投保呢?

 

首先一定要如实进行健康告知,医疗险、重大疾病险这些险种与健康状况密切相关,买过这几类保险的朋友可能知道,在投保的时候,需要向保险公司告知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病史。

 


有些朋友担心自己被拒保,明明知道身体有问题,却抱着侥幸心理隐瞒病情,这违背了买保险的“最大诚信”原则


很多拒赔案例都涉及带病投保体,比如:投保前已经患有糖尿病、肝硬化等非常严重的疾病,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赔,甚至解除保险合同,保费也可能不会退还。

 

“最大诚信”是保险的一条基本原则,买保险时一定要牢记“保险公司问什么,我就如实回答什么”。


哪怕买不了、被加费或增加限制性条件承保,这一点体现了保险不滥赔原则,毕竟,带病体患病概率比健康体高,如果保费相同,对健康体的被保险人是不公平的。


线上投保也是,一定要符合全部健康告知再投保,看不懂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咨询,必要的话提供病历资料或者体检报告,交给专业的核保人员核保。

 



体检报告交给保险公司后,保险公司的审核结果有许多种,不一定会直接拒绝承保。

 

根据被保人已有病史,估计他患病的风险,有时保险公司会在正常保费的基础上增加一定费用,这就被称为加费承保,一旦保单生效,保险公司正常进行理赔。

 

如果被保人某一部位患病风险大,保险公司可能会给出除外承保的结果,也就是说,这一部位患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,其他部位患病可获得正常理赔。

 

即使被拒保了,也不要轻易放弃,每家保险公司的核保标准都不一样,你可以多投几家试试,选中核保结果对自己最好的一家投保,货比三家才是聪明投保人的做法。

 



讲到这里,小编不得不提到一个关于带病投保的谣言


很多人肯定听说过一个说法:“只要保单超过两年,保险公司就必须赔”,这种说法非常有误导性。


它来源于不可抗辩条款,具体条文是说:“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,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,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。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,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;发生保险事故的,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”

 

2年的不可抗辩期是《保险法》规定的,为了保护投保人,但这并不是鼓励带病投保,它的大前提还是上面提到的如实告知。


举个例子,小王在投保前已确诊肝癌,但小王依旧隐瞒病史投保,即使在两年后再申请肝癌赔偿,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拒赔。也就是说,如果在投保前已确诊但没如实告知,那么不可抗辩条款并不适用

 


 

课堂笔记:

 

带病只要核保通过是可以购买保险的,但一定要如实告知,否则可能为将来的理赔埋下隐患。


↓ 点击卡片,查看产品详情 ↓




↓ 点击卡片,查看产品详情 ↓






FOOTER_STARTFOOTER_END